为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增强人民群众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意识,着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氛围,4月12日上午,会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该县林城镇将军路帐子塘路口组织开展“戴头盔·保安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免费发放爱心企业赞助的安全头盔,组织被查处的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现场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切实提高整治、宣传的实效性。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及相关赞助企业代表参加此次活动。
交管中心主任唐家庆同志主持活动
会同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肖铁建讲话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过往路人和驾乘人员发放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资料,现场普及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组织有需要的市民免费领取安全头盔,并依法查处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所有被查处的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在被依法处罚后,再在现场观看30分钟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通过警示教育积极引导违法人员自觉抵制交通陋习,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免费发放爱心企业赞助的安全头盔
查处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
组织违法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
此次活动共计免费发放安全头盔1200余顶,散发宣传资料600余份,现场查处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人员120余人并全部现场接受30分钟安全警示教育。通过开展本次活动,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为创造平安、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采访中市民表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的这个活动非常有意义,自己将积极响应公安交警部门的号召,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在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时一定戴好安全头盔,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